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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8年来首次大修:新增装修、物业费提取,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

发布日期:2026-09-13 | 浏览量:30,663

住房公积金制度迎来重大改革。2026年8月18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,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。这是《条例》继2002年、2019年之后的又一次系统性重大调整。

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变化是提取使用范围大幅拓宽。新增“装修自住住房”和“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”两种提取情形,并增加“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”作为兜底条款,修改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增至9类,覆盖购房、租房、修房、养房等住房全生命周期需求。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,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。

制度覆盖面也有突破性扩大。新增条款明确,个体工商户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,享受相应政策支持。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,此次修改将惠及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。

服务效能方面,提取审批时限缩短至3日内,贷款审批时限从15日缩短至10日内。同时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,推动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。

风险防控方面,新增信用管理条款,将公积金领域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。对违法提取公积金的,3年内不得提取或贷款;对违法获得贷款的,5年内不得提取或贷款。

地政务服提醒缴存人,新规施行后,装修和物业费提取需凭合规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,具体操作细节可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实施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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